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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考核材料评阅、成绩评定及归档与保管的规定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09日  浏览次数: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课程考试考核材料评阅、成绩评定及归档与保管的规定

(文号:广师大〔2020〕295号,施行时间:2020年10月22日)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考核管理,现对课程考试考核材料的评阅、成绩评定、成绩分析、归档与保管等相关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试卷评阅要求

(一)评阅纪律

1.阅卷教师应本着对学院负责、对学生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科学、合理、规范地做好试卷评阅工作,严格按照课程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评阅试卷,做到公平、公正、无误。

2.阅卷教师及工作人员应严守机密,对违反相关纪律、泄密、营私舞弊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后果者,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评阅组织

1.评阅试卷工作原则上由二级学院(部)、系(或教研室)统一组织;统考课程需实行教考分离、集中流水评阅。

2.教务处组织校级和二级教学单位督导对各单位的试卷质量进行抽查评价,并将抽查结果向全院公布。

(三)评阅规范

学校各门课程参照《本科试卷质量评价表》的要求进行试卷评阅。评阅要求具体如下:

1.阅卷教师评阅试卷时,必须使用红色笔批改,批改标记必须规范清晰,字迹端正。

2.阅卷教师应依据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严格遵循“客观公正、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当、前后一致”原则,科学合理地阅卷,无误判、错判、漏判现象,无随意给分或更改分数现象。试卷的计分、核分、统分准确无误。

3.对于客观题(例如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等等),需在答题栏答对的题目处标记为“√”,答错的题目处标记“×”,并在答题栏的右边标记“总扣分数”,在答题栏的左边标记“总得分数”。

4.对于主观题(例如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业务分析题、计算分析题、翻译题、写作题、综合题;等等),每一小题都应有批阅标记。“答题完全正确”划“√”,并在左边处标记“得分数”。“答题完全错误”划“×”,并在左边处标记“0”,右边标记“扣分数”。“答题部分正确”或“回答问题不全”的地方划半勾“乄”,并在“答题错误内容”处的下方划横线“      ”,在“答题不完整”处用省略号“……”标出,并在左边处标记“得分数”,右边标记“扣分数”。有解答步骤的题目必须分步骤给分,不得只给总分。在整个大题头处左边标记“总得分数”。

(四)评阅签名

1.每一大题的应得正分填入试卷首页得分汇总栏中,并签写该大题阅卷教师的姓名(签全名)。

2.统分教师累加各大题的得分后得出总成绩分数,需在总成绩得分栏下签写统分教师的姓名(签全名)。

3.试卷内的所有评阅内容有变动,或得分、扣分、统分有变动,在其错误的地方打双横杠后改正,并在其下方签批更改教师的姓名(签全名)。

二、成绩管理要求

(一)课程总成绩评定要求

1.课程总成绩的构成。各门课程的总成绩,一般由过程性考核评价成绩(包括考勤、作业、讨论、随堂提问、师生互动、读书报告、调研报告、实验报告、课内测试、单元测试、期中考核等)和结果性考核评价成绩(期末考试或考查、综合大作业、调研报告、论文成绩加答辩成绩等)构成。各门课程总成绩的具体构成,必须严格按照本课程教学大纲中“七、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及成绩评定”中“成绩评定”规定的构成部分及构成比例来综合评定“期末总评成绩”,各部分成绩的判定应有相应的评定支撑依据,不得凭空、随意给分。凡是需要改变本课程教学大纲中“成绩评定”规定的构成部分及构成比例,需要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报教学大纲审定人及分管教学副院长(或副主任)审核,并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2.课程成绩记分方法。考试课程的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的成绩应根据考查考核方式,可以采用百分制记分,也可以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分别对应于分制的90-100、80-89、70-79、60-69、59以下)。学校相关教学文件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的课程(例如,专业实习、教育实习、毕业设计等),应必须采用五级记分制。

(二)课程成绩登记要求

每门课程在考试考核完成后五日内,任课教师应完成总评成绩的评定,并登录“学校正方教学管理系统”录入成绩,核查无误后保存并提交。因特殊原因不能按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成绩录入的教师,必须在课程考试考核前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至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录入成绩。凡是未经教务处审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录入课程成绩,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课程成绩更改要求

课程考试考核成绩一经提交教学管理系统,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成绩。如确因失误造成错误,需要改动学生成绩,必须填写《课程成绩更改审批表》,经主管教学副院长(或副主任)审核,并在本学院(部)网站和教务处网站公示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后,再报教务处审批,并送交相关材料到教务处留存备案。

三、试卷分析要求

任课教师在完成成绩登记后,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并填写《课程考试试卷分析表》。《试卷分析表》填写要求如下:

(一)各项信息及签名填写完整

1.《试卷分析表》中各项信息,需要填写完整,不得漏填、缺项或随意简化,尤其是“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考试人数”“考试日期”填写准确、完整。

2.“任课教师签名”“教研室主任签名”“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名”等相关签名填写完整且签写全名。签写日期符合逻辑顺序,先后顺序为:任课教师签名日期(例如,2018年1月5日)、教研室主任签名日期(例如,2018年1月7日)、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名日期(例如,2018年1月10日)。

(二)试卷分析内容撰写要求

试卷分析是促进教学反思的重要环节、是教师对本人教学的反思和对学生学习的反思。试卷分析内容包括:一是分析结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今后需要改进的方面。任课教师在填写上述两项内容前,需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填写内容充实、提出的改进具有针对性,不能寥寥数语,切忌敷衍了事。

1.撰写“分析结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参考要点

1)命题总体评价。分析要点主要包括:试题内容的科学性分析,试题题型结构分析,试题覆盖面分析,题量大小、难易程度及区分度分析,试题是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对学生知识、技能和能力的考核要求,试题是否能考核测试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

2)学生考情分析。分析要点主要包括:学生试卷卷面情况分析(题目完成情况,卷面整洁度,书写工整度),学生考试成绩总体分布情况(及格率、优秀率、平均分、正态分布等)、学生总体得分失分情况及其原因分析,各题型得分失分情况及其原因分析,出现的共性化和个性化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特殊情况(如不及格率>30%,优秀率>50%)分析;等等。

2.撰写“今后需要改进的方面”的参考要点

在上述分析结果的基础上,本部分主要针对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两个角度提出改进方向、目标和措施。撰写参考要点(不限于):一是教师教学需要改进的方面(教学内容与重点难点安排、教学进度安排、课堂教学组织、教学方法与手段等);二是学生学习需要改进的方面(学习方法与手段、课前预习课后复习等)。切忌将所有原因归结为学生,教师应更多地从自身的教学去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改进建议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应一一对应,切忌“两张皮”。

四、试卷材料及归档要求

(一)考试材料及归档顺序

1.标准化考试材料及归档顺序

标准化考试材料及归档顺序:①试卷装订的封面;②成绩表;③试题命题审批表;④试题(A、B空白卷各一套);⑤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A、B卷各一套);⑥试卷分析(按各授课班级独立分析);⑦考试(考查)考场情况记录表(需要2名监考人员签全名);⑧学生考试答卷(按学号或成绩表排序)。重修学生的试卷附在本门课程正常考试试卷的最后,并按学号顺序整理,重修试卷需在试卷右上角注明“重修”字样;⑨本科试卷质量评价表。

2.非标准化考核材料及归档顺序

非标准化考核材料及归档顺序:①试卷装订的封面;②成绩表;③课程考核审批表;④课程考核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⑤课程考核分析表(按各授课班级独立分析);⑥考试(考查)考场情况记录表(需要2名监考人员签全名);⑦学生考核材料(课程论文、课程设计、学生作品、实验实训报告等)(按学号或成绩表排序)。重修学生考核材料附在本门课程正常考试试卷的最后,并按学号顺序整理,重修考核材料需在试卷右上角注明“重修”字样;⑧本科试卷质量评价表。

3.实践教学归档材料及顺序

1)实验(实训)课程归档材料。实验(实训)课程是指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实际开出实验、实训课程(含独立设课、非独立设课)。归档材料主要包括:①课程教学大纲;②课程教学进度表;③课程指导书(或自编讲义);④实验(实训)项目手册(或卡片);⑤课程(项目)的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⑥学生实验(实训)报告、实验(实训)成果或其他考核结果材料;⑦学生实验(实训)成绩表;⑧成绩分析表。

2)课程设计(论文)归档材料。主要包括:①教学大纲;②课程设计(论文)任务书;③课程设计(论文)指导书;④课程设计(论文)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⑤学生课程(论文)设计成果(报告书、说明书、图纸、作品、课程论文等);⑥学生成绩单;⑦成绩分析表等。

3)教育实习归档材料。分专业按行政班级归档保管。主要包括:①教育实习大纲;②教育实习工作计划;③教育实习工作总结;④开展教育实习动员、中期检查和实习总结的相关材料、照片、新闻报道等;⑤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安排表、师范生教育实习单位统计表;⑥师范生教育实习鉴定表;⑦师范生教育实习手册;⑧其他与教育实习过程管理与监控有关的档案材料。

4)专业(毕业)实习归档材料。实习包括认识实习、专业实习、顶岗实习、见习、生产实习、金工实习、专业实习、采风;等等。分专业按行政班级归档保管。归档材料主要包括:①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②专业(毕业)实习工作计划;③专业(毕业)实习总结报告;④开展专业(毕业)实习动员、中期检查和实习总结的相关材料、照片、新闻报道等;⑤专业(毕业)实习工作安排表、专业(毕业)实习单位统计表;⑥专业(毕业)实习鉴定表;⑦专业(毕业)实习报告;⑧其他与专业(毕业)实习过程管理与监控有关的档案材料。

5)社会实践归档材料。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中规定的《社会实践》课程。分专业按行政班级归档保管。归档材料主要包括:①教学大纲;②社会实践调查报告;③学生成绩单;④成绩分析表等。

6)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分专业按行政班级归档保管。主要包括: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表;②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拟题审批表;④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成绩汇总表;④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总结;⑤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标准;⑥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析与总结表;⑦学生归档材料:毕业论文(设计)(原件)、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表1、表2、表3)。

(二)归档要求

全校所有每一门课程(含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学生处承担教学任务课程、创新创业学院承担教学任务课程、统考课程)的考试考核材料,必须按照标准化考试材料及归档顺序或标准化考试材料及归档顺序,并按照行政班级或授课班级(非行政班级)独立归档装入试卷袋,务必做到各项归档材料齐全、归档顺序正确。行政班级合班上课,必须按照单个行政班级独立归档,不能共用相关归档材料。凡是归档过程中,缺省相关材料,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考试考核材料保管要求

(一)保管时间

各门课程考试考核材料,在考试考核结束后五日工作日内上交保管单位归档保管,保存时间为材料上交之日起,保存六年。

(二)保管单位

1.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思政类、大电类、数学类、物理类、计算机应用基础类、英语类、师范类、创新创业类以及体育类等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单位,考试考核材料归属该单位保管。

2.承担全校公共选修课的任课教师,考试考核材料由该课程审批单位保管。

3.学生处所承担的《军事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就业指导》等教学任务课程,凡是按照行政班级组织教学,相关考试考核材料,由学生处负责监督任课教师,移交行政班级所在二级学院保管;凡是按照授课班级(非行政班级)组织教学的课程,相关考试考核材料由学生处负责保管。

4.各二级教学单位任课教师或二级教学单位聘请校内外任课教师承担本单位教学任务的课程,相关考试考核材料由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保管。

(三)保管责任

1.课程相关考试考核材料的保存,由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全面负责,指定专门保管存放地点,并指定专人作为本单位课程考试考核材料的保管员,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盗等防护工作。

2.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应负责督促任课教师及时办理课程相关考试考核材料的移交、检查和验收,并分类整理好归档材料,并有序排列上架。

3.各教学单位应定期做好课程相关考试考核材料的鉴定工作,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应组织保管员和任课教师,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鉴定。凡需销毁的档案,可定期销毁,但必须由课程任课教师签字确认,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签字审核,报教务处审批后才能销毁。凡是未经审核审批,擅自销毁课程相关考试考核材料的个人或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4.课程相关考试考核材料丢失或遗失的个人或单位,将按照责任归属,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试卷批改工作规范》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