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及受助条件
1.大学一年级新生;
2.家庭非常困难,学习成绩优秀;
3.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4.自愿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有能力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5.同意全程参与“仲明阳光成长计划”相关课程与活动。
二、推荐名单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关于2026年度仲明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管理办法》文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评审工作组审核,拟推荐以下1位同学申请仲明助学金,现公示如下: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即日起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若对上述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学院辅导员杨晓霞老师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受理时间10月14日--10月16日。
电话:020-36545781
邮箱:glxyzdxz20@163.com
地址:白云校区第一教学楼515办公室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