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助工作学生先进个人”的相关评选要求,结合管理学院资助工作学生干部的工作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报、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资助工作学生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即日起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若对上述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学院辅导员杨晓霞老师反映,(电话:020-36545781,邮箱:glxyzdxz20@163.com)。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受理时间为6月30日--7月2日。
管理学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