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2〕316号)、《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粤财规〔2021〕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个人自愿申报、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5名同学申请新生专项资助,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即日起3天,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学院助学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10月7日--10月9日
联系人:管理学院辅导员兰虹(电话:020-36545781,邮箱:glxyzdxz20@163.com)。
管理学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