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文件的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复核等环节,拟同意管理学院旦增秋加等180名同学通过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初步认定环节。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初步认定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组复核,最终认定结果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结果为准。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6日至9月18日。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地点:白云校区第一教学楼508
联系人:兰虹
联系电话:020-36545781
管理学院
202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