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2〕316号)、《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粤财规〔2021〕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个人自愿申报、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7名同学申请新生专项资助,现公示如下:
班级 |
姓名 |
学号 |
23G工商管理类2班 |
宾逸裕 |
2023025643135 |
23G工商管理类5班 |
黄光武 |
2023025343212 |
23行政管理1班 |
刘佳英 |
2023025343030 |
23行政管理2班 |
张德江 |
2023025343135 |
23行政管理3班 |
朱明瑛 |
2023025343212 |
23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2班 |
毛仁杰 |
2023025144133 |
23物流管理1班 |
熊光志 |
2023025243022 |
公示期为即日起3天,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学院助学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10月7日--10月9日
联系人:管理学院辅导员兰虹(电话:020-36545781,邮箱:glxyzdxz20@163.com)。
管理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