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文件(广师大〔2023〕295号)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报、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以下3位同学为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时间期内,若对上述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学院辅导员兰虹老师反映(电话:020-32545781,邮箱:glxyzdxz20@163.com)。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管理学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