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助教〔2021〕7号)文件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文件(广师大〔2019〕547号)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学生个人申报、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以下3位同学为2021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时间期内,若对上述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学院辅导员彭静老师反映(电话:86398553,邮箱:glxyzdxz20@163.com)。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受理时间为:9月23日——9月27日。
管理学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