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自强标兵的评审工作相关要求,我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本人申请、各班民主评议小组评议推荐、我院贫困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的程序严格进行评定工作。经我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同学获得2018年自强标兵。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时间期内,若对上述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学院辅导员彭静老师反映(电话:36545781,邮箱:glxyzdxz@163.com)。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的或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受理时间:9月17日——9月21日。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管理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