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新
管理制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管理制度 >> 正文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关于遴选及任免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企业专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创新办学模式,加强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根据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相关要求,结合管理学院专业实际,遴选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企业专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推进管理学院与知名企业的合作,加强企业专家对学校本科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学改革等的咨询、审议、监督和指导工作。

二、基本要求

(一)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履行职责,公正廉明;

2、教学水平高,专业能力强,本科教学或企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

3、能够保证参与教指委工作的时间,愿意为本科教学奉献智慧和热情。

(二)遴选程序

1、系部推荐。各系及与教学相关的学工口每个单位分别推荐1-2名有意愿、有相应专业能力的企业专家;

2、审核审定公布。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形成建议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审定公布。

(三)免职条件

企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主任同意,可不再担任委员:

1、本人书面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

2、连续三次无故不出席委员会会议,或连续两年不参加委员会会议的;

3、有严重损害委员会利益或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的;

4、因其他原因不能担任委员职务的。

三、任务分工

(一)工作任务

1、负责组织开展管理学院与企业在人才培养、科技合作、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产学一体化等方面的合作事项;

2、负责管理学院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的咨询、中长期规划和审议工作,包括参与指导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改革等教学活动,促进专业与行业、企业岗位对接,推进教学更切合实际需求;

3、企业委员在任期内同时兼任管理学院校外实践导师,履行校外实践导师职责。

(二)相关待遇

1、对企业委员颁发“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聘任证书”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校外实践导师聘任证书”;

2、企业委员单位优先参加本委员会组织的各种学术、技术交流活动,与管理学院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分享企业成功经验,开展教材共建、专业共建、实训中心共建、课程共建等合作项目;

3、企业委员单位优先招收学校毕业生实习、就业。

(三)实施方式

1、根据管理学院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的主持下制订企业专家年度工作计划,实施计划并及时汇报总结;

2、根据需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企业专家委员会议,听取本年度教学工作汇报,审议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商议教学、教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每年的工作经费由学院根据每年的预算拨款,学院在工作量、时间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对教学指导委员会企业专家的日常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管理学院

                                   2019年12月









教学指导委员会企业委员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相片

政治面貌


学历

学位


所学

专业


毕业院校


职称


专长


工作单位


工作岗位


职务


手机


邮箱


身份证号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主要工作经历 、工作业绩和行业影响力

自何年月

至何年月

单位

工作业绩和行业影响力

(职 称)





审核意见

推荐部门意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学术水平、专业能力等,明确表示是否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字):

   

学院意见

表决情况:

党政联席会应到   人,实到   人,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结论:

负责人签字:

                              (公章)  

   


教学指导委员会企业委员推荐名单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

职称

学历/

学位

所学专业

专长

工作单位、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