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广师党委〔2019〕133号)的有关规定,经党组织与入党申请人谈话,群团组织推优、各党支部培养,管理学院党委审定,确定下列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4月2日
欢迎广大师生对以上同志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事宜进行监督,在公示之日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于向管理学院党委反映,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名实姓。
联系人:徐辉文
电话:020-36545781
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