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调动各支部广大团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协助开展我院团总支所举办的各项活动和各项有实践意义的第二课堂活动,同时也为了能增强团总支各成员的凝聚力和合作精神,丰富各团支部生活会的内容,特以制定此制度。
一、支部承办制具体流程:
1. 在每项活动举办之前两周向各支部征集活动策划方案
2. 各支部以公开投标形式取得活动的承办权:
1) 各支部呈报的申请方案,我们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由团总支各部门联合进行审查。
2) 各支部书记或宣组委员向团总支成员详细讲解方案
3) 方案要清楚写出活动中将会遇到的问题以及其解决的办法
4) 要有详细具体的人员安排情况
5) 方案富有创意,安排合理,又能很好的调动支部各成员的支部可获得活动的承办权
6) 建议各个支部成立方案讨论小组。在提交方案时,方案讨论小组成员可以参加团总支的例会。
7) 各个支部可以上院办借阅参考团总支以往活动的资料,但是必须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资料如果要借出,必须在院办复印方可带走。
二、权利与义务、奖励与惩罚:
1.取得支部承办权的支部在活动过程中有更大的主动性。在活动的人员或者其他安排上更加灵活。
2.取得支部承办权的支部在参加活动的人员名额分配可以比其他支部多。
3.取得支部承办权的支部在评选优秀团支部的时候有相应的加分。
4.取得支部承办权的支部有义务在活动之前做好详细的活动计划,报名参加活动的人员登记,场地的申请,活动用品的准备,以及对突发事件的预测和准备工作;活动的过程中,要处理好场地、人员的安排,冷静处理活动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维持好活动秩序;活动结束时要做好场地的清理,物品的归还等工作,并且要对参加活动的人员进行重新登记;活动结束后三日内要将活动总结上交团总支。
5.对于积极准备活动策划方案但是没有中标的支部,酌情加分。对于准备活动策划方案反应冷淡,拖拉的支部要扣分,而且支部书记以及宣组委员也要扣分。
6.对于在活动过程中尽职尽责,积极配合的团支部,以及热心工作的个人,要相应酌情加分;对于在活动过程中拖拉懒散,有对抗抵足情绪的支部或者个人要扣分,行为恶劣者上报并考虑免除其评选先进的资格。
三、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管理学院团总支所有。
四、本制度是由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今后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
五、团总支各部门或各团支部团支书如对本制度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则可向团总支书记或副书记、组织部提出,或可将意见或建议用电子版本形式发送到管理学院团总支邮箱:gdin-glxytzz@163.com。